原繁峙县长受贿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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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8: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山西繁峙“6·22”矿难涉案人员繁峙县原县长王彦平受贿、滥用职权案,经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近日作出判决,王彦平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02年4月,在繁峙非法采矿的殷三等人为使非法开采活动得到认可,向王彦平行贿20万元。2002年6月22日,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发生特大爆炸,38名矿工罹难。事后,矿主焚尸灭迹,企图掩盖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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