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陷他人制造清华爆炸案 穆福利被判3年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8:43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因为一点小矛盾,居然诬陷他人是清华爆炸案的始作俑者,结果受到法律的制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决:判处被告人穆福利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据法院介绍,今年2月5日,清华大学发生爆炸案。27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接到报案,一位名叫穆福利的人自称此案是以葛某为首的4人团伙所为。 在随后的调查中,葛某的犯罪事实被一一排除在外,而一宗诬告陷害案却渐渐清晰起来,转眼间“揭发”他人犯罪的穆福利变成了欺骗公安机关、诬告陷害他人的被告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