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律师共同探讨CEPA契机 加强交流促进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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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8:5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四日电(董晓北)二十四日下午,京港律师合作交流研讨会在京召开,香港律师会访问团一行四十五人同北京六十多位律师聚首一堂,就CEPA中关于法律服务的规则进行探讨,加强交流合作,促进经济发展。 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出席此间举行的京港洽谈会时表示,虽CEPA令香港律师进入内地市场更为容易,但由于香港律师必须与内地同业合作,故不会引起两地律师恶性竞争。 根据CEPA,香港律师无需或减短居住时限的规定,亦被允许参加外国律师所不能参加的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有限度的中国法律执业资格。此外,香港律师还可受雇于内地律师,并建立新的联营制度。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董春江在此间表示,北京的法律服务市场发展快潜力大,在京港两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紧密沟通下,拟建立政府各部门间多种形式的联席会议制度,为香港律师在京执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空间。 香港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黄继儿指出,CEPA的实施将使京港两地的开放措施都超越各自的世贸承诺,缔造一个更简单、更灵活的执业环境,使分属两个司法管辖区的律师行可以通过联营的方式,克服地区性差异带来的不便,节省开业和营运资金,增大客源扩充业务发展,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提供国际水准的高素质法律服务。 据悉,截止到二00三年九月,香港在京代表处共十家,占在京外资律师事务所的百分之十六,雇员共四十七名。二00二年共办理法律业务七十七件,业务总收入近四百万元人民币。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