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名看格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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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9:00 浙江日报 | |
张永贵 2003-10-25 大凡一本书,都有个书名。如今,各类书籍如过江之鲫,书名也就五花八门,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文化现象。有的书名言简意赅,让人心领神会;有的书名妙趣横生,令人莞尔一笑;有的书名立意不俗,使人眼睛一亮。诚如一位著名出版家所说:“一个好书名,就像暗夜中闪烁的灯火。” 书名是书籍的旗帜和招牌,是所叙述内容的集中体现,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作者的审美情趣、思想境界和价值取向。然而,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如今有的书名变味走调了,其中不乏离奇、怪诞的书名出现,或煞有介事、故弄玄虚,或晦涩难懂、不知所云,或媚俗妖冶、满纸荒唐,让人实在不敢恭维。比如《换妻俱乐部》、《掐花魔王》、《拯救乳房》、《独自去偷欢》、《野床》之类,再配上露骨的富有挑逗性的内容提示和封皮,让人心惊肉跳。这样的书名,有的是出版商为了追求“卖点”,“逼迫”作家或是不经作家同意而精心设计、包装出来的,也有的是作家自己赶时髦,从“色”和“情”上寻找到了“刺激点”和“兴奋点”。记得鲁迅在《名字》一文中说:“我看了几年杂志和报章,渐渐的造成一种古怪的积习了。这是什么呢?就是看文章先看署名……自称‘铁血’‘侠魂’‘古狂’‘怪侠’……之类的不看。”其实,书名亦是如此。一本书首先映入读者眼帘的是书名,粗俗、媚俗、恶俗的书名,无疑使读者对书的印象大打折扣。 也许有人会说,作家和出版社起什么样的书名,是其分内之事,是其自由,不必计较,何须认真。这话欠妥。发展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是文艺家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媚俗文化不是现代化所需要的,也不是现代化的副产品,它所隐含着的背离先进文化走向的观念枷锁,与时代格格不入。有的书名不仅格调低下,内容粗俗,还污人耳目,毒人心灵,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 值得一提的是,净化文风,提倡文明,不仅应关注书名,更应关注书的内容是否健康文明、积极向上。俗话说:好马配好鞍。一本书当有好的名字,更要把功夫和心思花在书的内容和质量上。否则,便会给人一种“有哗众取宠之意,无实事求是之心”的印象。单单执着于书名的“标新立异”,把肉麻当有趣,却忽略了书的内容,依我看,与古时齐国那位“徒见金,不见人”的仁兄实乃一路之人。 认真关注出版业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倡文德,扫除“垃圾”,抵制“毒品”,这是全社会的责任。总之,庸俗使人恶心,媚俗让人倒胃,把耻点当卖点,是走不通的一条死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