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法机关发布98条便民利民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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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11:23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骆继荣)近日,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政法系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新闻发布会,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发布了重新规范完善后的98条便民利民措施。 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执法为民“三项活动”以来,各级政法机关在理解和细化中央政法部门公布的便民利民措施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陆续实施了一些便民利民措施。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便民利民措施不规范、针对性差等 会上,省法院院长刘瑞川发布了关于立案、财产保全、适用简易程序、司法救助范围、预约和巡回接访制、先执行后交费等28条措施;省检察院检察长侯磊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关于实行人民群众来访代办制、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监所检察、畅通举报渠道等10条措施;省公安厅厅长俞定海发布了关于首问责任制、户口登记迁移、公民护照申领、长期在我省工作外籍人员签证办理、驾驶证的考领及年审、机动车牌照办理及转籍、消防审批与监督检查、边防船务管理与船员管理、入境检查手续时间等44条措施;省司法厅厅长张春富发布了关于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专线、法律援助的受理、预约公证、开通司法考试信息查询专线、监管场所的法律咨询、罪犯收监后的亲属通知、劳教场所设置亲情电话等16条措施。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国代表全省10万政法干警向全省人民庄严承诺:一定要把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体现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和不断充实、完善,直到人民群众满意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