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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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07:0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25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关于修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批准了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四市提交的有关法规案。 会议作出《关于批准江苏省2003年省级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议》。 会议还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委员们在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认为各地在规范用地行为、征地补偿安置、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查处违法用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深刻尖锐地指出土地执法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圈地、浪费土地资源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比较突出,征地补偿标准普遍偏低,征地补偿安置费不能足额到位等等。委员们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农民利益的关系。省政府应组织对全省各地以往征地补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补偿标准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征地补偿安置费被截留挪用的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尽快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进一步加大关于土地管理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在土地管理上的违法违纪行为。 委员们在审议关于2003年省级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方案(草案)的报告时认为,由于一些特殊情况,省级财政预算作部分变更是必要的,同时建议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用好新增财力,超收收入应主要用于公共支出,增加财政对农民的补助;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的监督管理;做好明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委员们在审议我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时,认为近两年来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长足的进步,同时建议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影响作用;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对代表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汇报。委员们充分肯定“一府两院”及有关方面一年来关于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希望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结率”和“解决率”,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这次会议对信息产业厅工作进行了评议。委员们充分肯定信息产业厅工作的成绩,比较集中、比较突出地提出希望省政府尽快理顺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的体制,形成协调一致的、强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希望信息产业厅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扎扎实实地做好整改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之焯主持昨天下午的会议并讲了话。在他综合阐述各项议程的审议意见后,强调了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他说,地方立法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省的前提和基础。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论证、筛选,制定的《江苏省2003—2007年立法规划》日前已经省委批准下发。我们要认真贯彻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法制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武龙、洪锦α、柏苏宁、叶坚、张艳、赵龙,秘书长顾介康出席了会议。副省长李全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振华等列席会议。 (沈纯中 王晓映)(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