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药店不能再卖氯胺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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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08:4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2003年10月26日 每日出版11月1日起药店不能再卖氯胺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专电(记者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氯胺酮制剂的管理,指定药品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禁止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氯胺酮属于静脉全麻药品,具有一定的精神依赖性。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于2001年下发《关于氯胺酮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氯胺酮原料药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氯胺酮制剂按处方药管理,在医疗机构凭处方使用,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然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