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不能开大客、货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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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08:58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钟楠 通讯员 谢先国宋筱清邓国欢)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系列措施,要求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对机动车驾驶员实行升降级制度。——新手不得开营运大客、货车 新驾驶员不得驾驶大型客、货营运车辆,具备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才有驾驶客车的资格;有不良驾驶记录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客、货营运; 从事客、货长途运输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加强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路;——无违章肇事司机延长审验有效期降低保险费 对无违章肇事记录的驾驶员,给予延长审验有效期、降低保险费等奖励;检审检验奖励坚决兑现,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没有兑现承诺的,驾驶员可以直接拨打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投诉电话:027—87323081,总队将督办到位,以取信于民;——“危险”司机限制准驾车型、缩短审验期 对屡次违章、肇事的机动车驾驶员,限制准驾车型、缩短审验周期,并列为重点进行管理。特别是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章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大、中型客车、农用车考照难度加大 公安交警部门还将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适当提高考试标准和考试难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