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建阳光作业 市政府就危房拆建提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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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09:21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0月26日消息:危房拆建事关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和生命财产安全,但为防止一些人利用拆建之机非法谋利,市府办近日就加强市区村民危房拆建工作提出意见,明确规定属D级危房的要允许拆建,但须由国土部门统一报市政府审定。统一鉴定统一审批根据意见,市区村民危房的鉴定工作将统一由市、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严格按有关规定作出鉴定,并提出危房处理建议。市规划、国土等部门要根据鉴定等级和处理建议进行审批,对确要拆建的危房报市政府审定。 合理拆建适当放宽村民危房拆建必须按原建筑占地面积和原建筑面积实施,并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布局。经审查确属住房困难的村民,其危房拆建时,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按程序公示和审批后,可适当予以增加建筑面积。用地性质不得改变村民危房拆建时不得改变用地性质,属集体建设用地的村民危房,在拆建前后不得交易出让。凡已纳入旧城(旧村)改造范围的D级危房,一律由建设单位先行组织拆迁安置。 便民透明接受监督市有关部门要明确有关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方便群众办理有关拆建手续,并提高危房拆建审批管理的透明度。村民危房鉴定结果、规划、用地审批等都要在所在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弄虚作假收回审批凡弄虚作假骗取审批的,要收回审批手续;有关审批部门把关不严或越权审批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未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的,要重新鉴定;凡属抬楼扩建的,要按上述规定重新审定。(温州日报高精哲方国富) (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