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内部接待工作不准警车开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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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21:36 新华网 | |
日前,江西省检察院为树立检察机关新形象,出台了3条硬性规定,向内部接待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形式主义喊“停”,以此规范检察机关内部的接待工作。 规定提出,省检察院领导及其机关干部到市分院和基层院调研或检查工作时,要轻车简从,不得搞形式主义;接待单位不准组织民警列队欢迎,不准警车开道,不准到边界接送,不准写欢迎标语;接待单位不准摆水果和香烟,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工作时不准喝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