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红金实习生吕悦)辍学流浪,靠小偷小摸维持生计的两少年在厌倦流浪生活后欲轻生,然而,轻生之前他们想干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以搞点钱来用,最终他们绑架了一名中学生欲索取8000元赎金(本报5月17日曾对此案作了及时报道)。日前,渝中区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分别判处两人6年半和5年徒刑。5月15日,因为父母离异,从巴南区与江津市到渝中区靠小偷小摸过着流浪生活的杨某和程某,产生了自杀的念头。但就在他们自杀的前一刻,17岁的杨某突然改变了主意,对15岁的程某说:“不行,就算死也要死得轰轰 烈烈,多挣些钱再说。”杨的主意得到了程赞同。5月16日晨,杨某提议绑架学生。两人说干就干,5月16日中午12点,两人准备好一把匕首、两把菜刀后,便蹲守在渝中区某中学旁等待时机。此时,一名初一的学生何某恰好独自从他们身边经过,杨某立即冲上前去用匕首抵在何某的腰间,与程某一起将才13岁的何挟持到兴隆街11号后面空着的吊脚楼内。随后,杨某用菜刀威胁何,通过电话向何的家人索取赎金8000元。得知儿子被绑架,何的父母非常着急,在与绑架者谈好交钱地点后,随即向七星岗派出所报案。5月16日下午,杨某大摇大摆地前去约定地点收钱。杨走时,让程某在屋内看守人质,并告诉程,如果他5点之后未回来,就将何某杀掉。下午4点半,杨到达约定地点,刚从何某的父母手中将钱拿到想走时,埋伏在周围的警察如神兵天降,当场将其抓获。与此同时,何某趁看守他的程某去解便时,趁机逃出了程的控制。而在吊脚楼内等同伴取钱回来的程某,等到的却是警察的到来。警察在房内当场搜出了作案的匕首和菜刀。(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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