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不搞公司化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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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2:24 京华时报 | |
作者: 尹川来源: 华商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失物招领公司的出现是合理的,因为社会有相应的需求。有人丢了东西没处找,有人捡到东西无处送,“失物招领公司”的出现,正好可改变这一尴尬现象。 从道德角度分析,公司的出现似乎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拾金不昧”和“路不拾遗”相违背。但现代人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失主往往既不知道自己是在哪儿丢的东西,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所以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价格公道的失物招领公司是对社会有利的。 当然,有偿的“拾金不昧”的运作,不一定就要搞公司化的市场模式。如果这种尝试由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来操作,在承认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也许更能为广大失者和拾者所接受。摘编自《华商报》10月24日文/尹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