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意义大于负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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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3:05 齐鲁晚报 | |
“齐鲁晚报律师团”律师、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常海峰:由于测谎技术的日益成熟,在诉讼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以前,测谎取证大多应用于刑事诉讼中,辅助侦查机关取证。现将这种技术应用到民事诉讼中,应当说是一种大胆的创新,我认为正面意义大于负面。 首先,测谎技术是一种成熟的科学技术,而不是主观臆断,这种技术在发达国家已应用得非常广泛。其次,虽然测谎技术不能保证100%的准确,但法官来判断案情时也往往并不 再者,我们应当认识到,任何案件的真实都是法律意义上的真实,完全将案件的真实情况复原是不可能的。不论是法官还是律师,所做的工作仅仅是最大限度地接近于真实。同样,采用测谎技术又使审理向真实的事实前进了一步,应当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同时,不能因为测谎结果不能100%地准确而排斥它。现行操作的司法鉴定100%准确的恐怕一种也没有,任何科学都是慢慢地为人们所接受的,测谎技术也一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