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秀专家将享受特殊医疗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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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4: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张渝实习生任荣)我市将对优秀专家实施特殊医疗待遇。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改善优秀专家医疗待遇的意见》,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范围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长江学者计划、天府学者计划入选者,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待遇这些专家的住院床位费按我市公务员医疗照顾对象床位费标准支付;可使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四川省公费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规定范围的药品;确因治疗需要实施超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治疗性诊疗项目,经审核、确认后可以支付。优秀专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其余部分由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支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首先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按有关规定分别支付,其余部分由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支付。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优秀专家的医疗费按财政规定列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