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执行新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楼层差价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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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6:51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邹文彪报道:从下月1日起,南昌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楼层差价将执行新的标准。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省城新出台《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楼层差价标准》,此举将增加楼层分配中的透明度,杜绝楼层安置补偿中的不正之风。 据了解,旧的房屋拆迁安置楼层差价试行标准,仅限于当时的城市建设,只对6~8层的房子计算了拆迁安置补偿楼层差价。新的拆迁还房楼层安置补偿标准把3~8层的楼房都纳 新标准规定:在按期搬迁的前提下,拆迁房还房可按下列顺序自选楼层:行走不便的残疾人、7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在拆迁所在地有常住户口三年以上,且常住)优先自低楼层自选;在拆一还一的原则下,少得安置面积的拆迁户,按少得安置面积数额的多少依次排列,优先自选;剩余还房楼层,由拆迁户按照谁先搬家谁先自选的原则依次自选,选完为止。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