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山庄物管纠纷”一审判决:原物管撤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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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华锐 廖瑾璞)轰动一时的翠湖山庄物业管理纠纷事件终于有了初步结果,25日,天河区法院对翠湖山庄业委会状告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恒和物业管理公司及发展商广州升恒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移交小区物业管理权给业委会,同时恒和公司撤出小区。 翠湖山庄物管纠纷持续已有大半年。去年11月份,翠湖山庄业委会成立,并于同年12 今年3月,业委会向天河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发展商和恒和公司交出管理权。 25日,天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广州恒和物业管理公司、广州市升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移交翠湖山庄小区物业管理权给翠湖山庄业委会,同时广州恒和物业管理公司撤出翠湖山庄小区。二、广州恒和物业管理公司、广州市升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移交翠湖山庄小区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管理专用房和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财物等给翠湖山庄业委会。 昨天,记者致电欲采访恒和公司,但被告之负责人休息,恒和方面对此判决的态度包括是否上诉,暂时还不知道。(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