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严中的人性关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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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9:02 天津日报 | |
张照东 罪犯在政府面前只能老老实实,好好改造,不能有任何“非分”之想。在过去,不论是服刑的犯人,还是管教人员都会持这种想法,犯人在狱中结婚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在大港公安看守所服刑的高庆银不但想了,美梦还成了真。 今年5月,高庆银因“哥们义气”触犯法律被判刑二年,漂亮的妻子与他离了婚。面对变故,正在服刑改造的高庆银情绪低落,思想消沉,管教人员及时发现并了解到他有复婚的念头。正好公安部新规定中提到,看守所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提出申请结婚,当允许其办理结婚手续。看守所管教人员通过做其前妻工作,促成这对夫妻在狱中完成婚礼,这也是本市首次狱中婚礼。 法律是威严的,但在威严的同时,法律的人性化逐渐成为各国司法实践的一种导向。在我国各地法院也出现给犯罪嫌疑人戴头套,在押刑事被告人时严禁摁头、束颈。这些都是法律人性化的体现。 或许有人认为,法律是威严的,“法外施恩”是对犯罪的放纵。但是惩罚不是法律最终目的,惩罚是为了减少犯罪。减少犯罪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对未犯罪者的警戒作用,二是已受到惩罚的犯人通过改造重新做人不再犯罪。法律的人性关怀是对后一途径的有益探索。 法律的力量不仅在于法律的刚性,法律的威严,也在于法律刚性所包含的对人性关系的认同。法治社会应给予公民甚至是违法者必要的尊重和关怀,蕴含在法律条文中的法治文明精神,只能通过执法者具体的执法行为来体现。事实上,人文化、人性化的办案效果,会使法律受到更多的人的遵循和信仰。对违法者也有更大的感召力和震撼力。 正如一位执法者所说,亲情是家庭的灵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允许罪犯结婚对罪犯改造、监狱管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都有利。当然,法律的这种人性化是有条件的,它是在考虑到犯人认罪态度、在不影响监管安全,不伤害受害人利益等前提下实施的。 据说,又有两名服刑人员提出结婚申请,如果被批准,记者真想现场看看这别具一格的婚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