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案取消当事人陪同须防司法效率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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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0:05 沈阳今报 | |
汉江风《沈阳今报》10月24日报道,针对法官异地办案要当事人“陪行、陪吃、陪住”的问题,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布了法官异地办案的收费标准,异地办案的法官如果还让当事人“三陪”,将被追究责任。 应当看到,法官异地办案取消“三陪”对于保证法律的公正性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法官异地办案需要当事人预付办案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 但同时应该看到,由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举触动了办案法官的“利益”,无疑会影响一些法官的办案积极性,进而导致司法效率的降低。更何况,异地办案取消“三陪”本来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而采取的措施,然而它却有可能导致一些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放弃异地取证,并有可能遗漏一些重要证据,从而产生新的不公正。 公正与效率是司法活动的两大主题,无数司法实践表明,没有效率支撑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迟到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为此,笔者认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取消异地办案“三陪”的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证据搜集、案件审理和执行期限等配套制度,从而保证这一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