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官司拿不到全额代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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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0:31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广东金海律师事务所依约为南澳县一建筑工程公司打官司,谁知官司打完后,律师所却拿不到全额的诉讼代理费。于是律师所与其委托人,也就是建筑工程公司打起了官司,追讨诉讼代理费余款7000多元。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支持律师所的主张。 1998年3月18日,南澳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金海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书 南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建筑工程公司和金海律师事务所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书》为有效合同。合同签订后,律师所依约全部履行了代理方的合同义务,建筑工程公司有责任支付尚欠代理费用余款。南澳法院依法判决建筑工程公司应偿还金海律师事务所代理费用7050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近日判决驳回建筑工程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