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找人不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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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3:2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永州讯4名女孩无故走失,家长打出广告悬赏找人,但人找到了却不按广告兑现奖金,结果被告上了法庭。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将对这起悬赏找人引发的特殊民事官司开庭二审。 今年5月9日,永州道县何某之侄女等4名女孩相约离家出走。因为几日寻找未果,众家长心急如焚。5月12日,何某代表4名女孩的家长在道县广播电视局发布了一则寻人启事,并 说来也巧,5月13日清晨,对悬赏找人之事毫不知情的道县退休教师张某,在其学校门口发现了这4名走失的女孩,并将她们收留,问清原因后又及时电话通知她们的家人将人领走,道县电视台还对张老师助人为乐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一些同事看了报道后纷纷要张老师请客,张弄不明白。听同事说出悬赏一事后,张老师便找到何某要求兑现悬赏的奖金。但这时何开始反悔,今天说给6000元,明天又说给2000元,张老师对此都表示接受,但何却迟迟没有兑现。想到自己做了好事,不但没有得到相应报酬,反而招来同事的误解和埋怨,张老师一气之下将何某等人告上了法庭。 道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发布的寻人启事具有悬赏的性质,发布悬赏广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任何人按照广告公布的条件完成了广告所指定的行为,即对广告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发布广告的人则应向完成广告指定行为的人支付承诺的报酬。据此判决由何某等人共同给付张老师悬赏金1万元。何某等人不服依法提起上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将开庭审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