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两岸条例"大翻修 逾70项相关子法待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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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3:31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0月2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两岸关系条例”修正完成,台“陆委会”今日上午举行委员会议,原被各界预期应该会有相关子法或施行细则跟着讨论通过。但是,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会后转述,由于“两岸关系条例”尚未经“总统府”公布实施,因此,上午的会议各部会只是讨论与意见交换。 刘德勋强调,针对“两岸关系条例”后续的配套与相关子法,已经确定分三阶段完成 据了解,两岸关系条例完成大翻修之后,计有高达逾70项相关子法有待陆续公布实施。“陆委会”所称分成三阶段完成的项目中,经贸往来、专业人员往来和出版品规范等,已列入最优先规划,预计1个月内完成。第二阶段子法预计2个月内完成,据了解,包括入出境制度、担任大陆地区职务或成员整体规范、缔结联盟或其它合作行为、两岸协商新机制的建置规划,以及大陆配偶相关配套措施。第三阶段则属须视两岸互动等情势规划者,因此,目前并无确切的时间表。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