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小区”有“样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5:41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贤实习生刘沙)今天上午从市环保局获悉,本市市内各区近日共推荐17个小区申报“安静小区”,市环保局将选出10个“安静居住示范小区”样本,明年在全市推广普及。 达到“安静示范小区”,至少具备8项标准:1、有专人负责安静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并维持安静环境;2、变、配电设施应设有与居民楼分离的设施,楼内其它公用设施采取低噪声 据了解,“安静示范小区”称号由市环保局授予,标志牌将悬挂于小区明显位置,制定并公布专职或兼职的小区管理员及投诉电话,接收公众监督。市环保局将每两年复查一次,不达考核标准的将取消“安静示范小区”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