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酝酿新招越“变”越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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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2:41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首席记者丛焕宇报道 全省城市供暖工作会议昨日召开。这标志着近期我省的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将全面启动。其中,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办法以及研究开发利用新能源、新技术的采暖方式有望成为供暖改革的“三大变化”。 未来变化一 停止福利供热 用热户直接缴费取暖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供暖改革可能带来的第一大变化就是停止福利供热,转而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这意味着,今后,我省将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职工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取暖。 停止福利供热后,将如何筹集采暖费呢?有关负责人说:“将采取多渠道筹集,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单位用于职工供热采暖的费用作为供热采暖补贴由单位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变“暗补”为“明补”,采暖补贴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就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在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及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未来变化二 计费方式有变 按面积改为按用热量 今后,我省将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以期提高我省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积极性,形成节能机制,推进我省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 具体方式就是要改革现行的热费计算方式,逐步取消按面积计热收费,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今后,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并执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新办法。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分户计量、室温可控的要求进行改造,安装分户计量、温控,逐步改按面积计热收费为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 未来变化三 集中供热为主 鼓励各地开发新方式 会议要求,今后我省城镇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供热采暖系统,凡有条件实施集中供热的,应积极采取集中供热方式,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我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开发利用新能源、新技术的多种供热采暖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