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人倒在“新一佳”门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6:07 时代商报 | |
刚开业两天的超市出现一场纠纷———当老人倒在“新一佳”门口…… “一位老大娘在新一佳超市进门时摔倒了,没人管!”昨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得知这一线索时,立即赶往位于和平南大街109号的新一佳超市。 来到新一佳超市一楼,记者见到一位上身穿毛衫的老大娘双腿平伸坐在两张小凳子上 接着夏女士又向记者讲了她来到超市之后的情况:她来到超市后,就找超市相关人员来处理这事。这时超市一位自称姓陈的经理对夏女士说:“你母亲不是超市保安推的,也不是超市服务员推的,跟我们超市没有关系。”对陈经理的态度夏女士当时感到十分气愤。 听完夏女士的讲述,记者来到超市总服务台,询问负责人在哪,服务小姐喊来了一位姓郎的助理,这位郎助理要求记者出示证件,当记者询问其贵姓时,他声称:“我不看证件了,你是干啥的,你问我姓啥干啥?”说罢,转身离去。 随后,记者终于采访了该超市一位姓李的经理。这位李经理将记者领到办公室,对记者说:“27日是新一佳超市第二天开业。由于超市商品搞特价,来超市购物的人特别多。早晨6点半钟开门营业时,人多拥挤,夏女士母亲进门时摔倒了。这时我们服务部的客服人员将她扶到一张椅子上坐下,还给她倒了一杯水。我们劝她去医院,她不去,说要等家里人来。”此时和记者同来到办公室的夏女士对此说法极为不满,她大声地向李经理喊道:“你是在撒谎,事情根本不是像你说的那样……” 从办公室出来后,夏女士说,超市冷淡无情的态度令他们一家人很难接受,她希望超市能给出一个令他们满意的说法。 主任记者 杨硕 记者 潘霁律师点睛 作为经营者,应在经营时,充分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当发生人员拥挤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顾客安全。如果商场疏于自己的职责,商场就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另外,消费者消费时,应当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由于顾客的原因未按商场的秩序规则导致受伤后果,那么顾客应对自己的损害承担一定责任。本报法律顾问 杨功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