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税起征点提高 从原来的每月200元至800元提至1000元至2000元起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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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7:04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邓远峰、记者王宣海报道:南昌市地税局为了帮助生活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就业和再就业,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昨日专门出台了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这次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调高了个体户营业税的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200元至800元提高到1000元至2000元,其中城区为2000元,县城、镇为1500元,农村为1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每次营业额50元提高到100元。 另据透露,南昌市地税局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鼓励个人投资发展民营经济,只要是符合国家政策和文件规定的,就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