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上访命根遭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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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8:15 天府早报 | |
据新商报报道 工厂老板不仅不给工人发工资,还因为其上访而以“警察”的身份对其进行拘禁和凌辱。昨日,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王某某进行批捕。 2003年6月,吉林省四平市来连打工人员曲某来到金州区向应镇,在程某某、王某某合开的木炭厂打工。工作了24天后,曲某感到工作强度大,身体受不了,便提出不干,要求结 曲某找到金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得知他有权要回工钱,便于8月24日中午只身来到木炭厂,再次讨要400元工钱。程、王二人听说曲某到劳动仲裁上访,立即心生怨恨,不仅不给工钱,还对曲某一顿拳打脚踢。不堪暴打的曲某趁机租乘摩托车逃跑,却被老板强行带回木炭厂。 在木炭厂车间里,程、王二人责令曲某脱光衣服,用拳脚和塑胶鞋底不停地殴打他。后又令曲某自己用5个夹衣服用的竹夹子夹住生殖器在房间里跑步。殴打侮辱过程中,程某某找来信纸,煞有介事地给曲某做笔录,逼迫曲某签字承认盗窃了自己的1000元钱和嫖娼,并扬言要凭借这个笔录将曲某抓起来。备受摧残的曲某不堪忍受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答应继续在木炭厂干活。而程、王二人为防止他逃跑,又将他的衣裤扔到房顶上,只让工人找来一条三角短裤给他穿上,并责成专人看管曲某进行“劳动改造”。 当日下午3时左右,曲某趁看管的人不注意逃出木炭厂,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找了一套衣服穿上。身无分文的曲某连夜步行赶到市政府信访办报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