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铁饭碗聘法院书记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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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8: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聘任后实行单独序列管理不再是升法官跳板 27日公布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作出规定,从即日起,人民法院新招收书记员将打破“铁饭碗”,实行聘任制;同时,打破过去由“书记员”而“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的晋升模式,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不再过渡为法官。 职责以法庭记录为主 根据管理办法,书记员职责被明确定位为以法庭记录为主的审判事务性辅助人员。聘任制书记员是在法院正式编制内,通过与法院订立聘任合同,被聘任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担任书记员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不过,在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将这一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 级别可晋升至正处级 新办法规定,聘任制书记员可以按照规定正常晋升职级,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职级最高配备为正处级,高级人民法院最高配备为副处级,中级法院最高配备为正科级,基层法院最高配备为副科级。 新闻背景 旧管理体制拖累法官素质提高 据最高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法院书记员与审判人员同属国家行政干部序列,一直沿用着由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的晋升模式。法官几乎全部由书记员晋升而来。晋升法官是书记员最好的出路,也是解决书记员职级的主要办法,这使得大量并不适合担任法官的人员想方设法挤上了“法官”这座“独木桥”,导致法官队伍日益庞大,对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造成负面影响。据了解,由于书记员不断晋升法官,造成法院内部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比例严重失调,各级法院都出现了书记员严重不足的情况。 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后,可以相应地提高法官的任用条件,严格法官的遴选程序,进而优化法官队伍的来源,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北晚 新闻链接 4万多书记员“4条出路” 对于新管理办法实施之前法院正式录用的4万多书记员(占法院工作人员总数的15.29%)如何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人民法院录用时另有规定、约定的外,将通过4个渠道“消化”这个庞大的队伍: 现有书记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按程序,提请任命为法官。这部分书记员有13888人,占31%。估计在将来一至两年内有可能转任为法官的,占现有书记员队伍的20%左右。 现有书记员中具有大专学历的有24538人,占53%,其中绝大部分可以通过一定的考核、考试程序,转任为法官助理。 无法转任为法官或法官助理,但能够胜任书记员工作的,可以继续从事书记员工作。这部分书记员可能占现有书记员队伍的15%。 对于剩余5%左右的书记员,可以转岗、调离或予以辞退。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