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置下岗工可以减免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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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9:17 南方都市报 | |
企业安置下岗工可以减免所得税 市国税局提醒相关纳税人勿忘及时办优惠手续 特别提醒 本报讯(记者孙莹 通讯员高涛)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企业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广州市国税局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但仍有不少下岗失业人员并未意识到政策的变化从而坐失良机。 据悉,截至今年9月底,该局系统共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减免税24户,减免税款163.84万元;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免税18.8万元,已退税18.96万元。 广州市国税局邓少兰副局长再次提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首先是增值税的起征点2003年1月1日已提高。其次,对新办的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市国税局提醒符合资格的纳税人,注意上述税收优惠申请办理程序及办理期限,及时到所在地的各区国税局办理税收优惠手续。详情可登陆广州国税网站http://www.12366.gov.cn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