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野生动物保护站: 村民没有养熊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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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9:33 每日新报 | |
李柏彦 新报讯【记者李柏彦】据记者了解,黑熊和棕熊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样珍贵的野生动物私人是否可以驯养?这种从熊肚子里取胆汁的行为是否违法呢?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和东丽区农林局的有关负责人。 据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高站长介绍,根据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野生动物都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起申请,得到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后,才能进行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最近这几年,本市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养殖户很多,虽然也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到林业部门申请驯养熊的许可证,包括这户村民,但是截止到目前为止,市林业部门还没有下发过一张驯养熊的许可证。 高站长说,这户村民的熊是从东北某养殖场运来的,七八年前,村民曾经到市林业部门申请批准许可证,但是因为天津的环境不适合驯养繁殖熊,加之他的驯养规模较小,所以虽然他多次申请,但是林业部门一直没有批准。特别是今年年初非典过后,国家对于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条件要求更为严格,在不久前新颁布的驯养名录中也没有熊这一项,而且取胆汁的行为又比较残忍,有虐待动物的嫌疑,因此可以断定,熊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是不会得到批准的。考虑到这户村民的特殊情况,林业部门决定劝说他尽快将熊运回原地,不要在天津继续饲养。 手机为133××××7857的读者报料奖99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