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原副秘书长王纯受贿被开除党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9:38 天津日报 | |
李亚彪 据新华社长春10月27日电(记者李亚彪)吉林省委原副秘书长王纯因在担任白山市委领导期间受贿收礼,被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查处。最近,吉林省纪委决定并报吉林省委批准,给予王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吉林省纪委调查,1996年至2002年,王纯在担任白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吴淑梅收受请托人贿赂和礼金,数额巨大。此外,王纯还存在巨额家庭财产来源不明的情况。 王纯违法违纪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调整使用干部中搞权钱交易,现已查明,王纯先后收受原白山市土地局局长蒋慧聪等数十名干部为提职、谋求好的工作岗位而送的人民币80余万元。二是插手具体经济活动搞权钱交易,王纯曾为一家民营企业协调有关事项,先后收受这家企业老板人民币30万元,金条3根。据统计,王纯插手这类活动,共收受了70余万元的钱物。三是利用重要节日、自己出国及婚丧嫁娶之机,收取大量礼金。 2002年12月,吉林省纪委会同吉林省检察院,立案查处了正担任省委副秘书长的王纯。2003年3月,王纯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