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草案提出修改让新手能上高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9:49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原来规定,驾驶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满一年的,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有些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建议草案删去这一款。 在27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和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他说,法律委员会 杨景宇说,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为了维护行人的安全,应当增加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的内容。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杨景宇说,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高速公路120公里的最高限速太低,建议不作具体规定或者对最高时速再提高一些。法律委员会经反复研究认为,在高速公路上车速太快,十分危险,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往往难以控制,极易发生恶性事故。因此,对高速公路规定最高限速是必要的。从我国目前的路况、车况和以往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考虑,规定高速公路的最高时速为120公里比较合适。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维持草案对高速公路最高限速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