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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1:05 沈阳今报 | |
记者郑希雪 今报讯 昨天,辽宁省人事厅推出了从即日起实施的26项转变职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 人事政策调整篇 取消对省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人员调配、工资分配、专业技术职务岗 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特殊专业人才不再受职称、学历和人员地区流向等因素限制。 辽宁省境内的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各单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在辽宁省境内工作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申报两个以上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政府机关涉外部门从事翻译,在公、检、法机关从事法医、刑侦工作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在晋升同级别职称时长期有效。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适当放宽岗位设置总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结构比例总量控制,总量内由用人单位自主使用。 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取消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可根据所在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 将省政府机关每年2月份调整非领导职务改为随时根据职数空缺情况确定非领导职务,任职时间从干部主管部门批准之日算起;事业单位晋升领导职务改为每两年进行一次为一年进行一次,任职时间从干部主管部门批准之日算起。 用人单位在为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确定工资、奖金或实行年薪制时,人事部门可相应增加工资总额。 管理权限下放篇 省直党群机关工作人员调入省政府机关,不再办理调动手续,由调入机关自行办理手续; 省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单位干部调往外省市(含直辖市)改由主管部门审批并自行办理调出手续。 省政府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省政府所属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具有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人员(不含跨地区),将由省人事厅审批改为备案。 省政府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晋升中层领导职务、晋升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由主管部门审批,省人事厅备案;省政府所属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正厅级、副厅级事业单位,晋升副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按资格条件晋升,由主管部门审批,省人事厅备案。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技术等级)增加的职务工资(不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后改变工资序列)等五项工资管理审批事项,交由主管部门管理。 省直工资总额包干和工效挂钩事业单位支付包干工资和效益工资、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加发的奖金三项工资基金管理审批事项,交由主管部门负责。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职务或级别工资等四项工资审批事项交由用人单位自行办理。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发放一次性奖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增加的物价、福利性补贴等两项工资基金管理事项,交由用人单位自行办理。 不再下达全省各市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不再办理省直目标管理办公室核定的目标奖增资手续。 简化办事程序篇 取消人员计划指标卡,实行年初一次性审批年度人员计划,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人员和工资未发生变化的,不再办理月工资基金支付审核手续。 取消对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预审环节,由省直各职称系列评委会主管部门管理。 提速工作效率篇 建立服务承诺制度,首办负责制度和 A B角工作制度。 对符合政策的审批事项即时即办,一般事项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需研究或无法办结的事项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在辽宁省人才信息网及时发布新出台的人事人才政策。 在辽宁省人才信息网建立厅长电子信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