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拖到了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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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1:05 沈阳今报 | |
今天的今报关注版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有望于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其中有“拖车不再收取费用”的新规。 违反了交通法规,就要受法规的处罚,此乃天经地义。但公安交通执法中的拖车法规,从它诞生之日,便浸透了权力寻租的汁水,展露着法理欠缺的伤疤。 早先拖车公司隶属交警,位列三产部门,干部都在警在编。拖车之拖,既是公司在拖,更是交警在拖,拖车费往往锅里碗里一勺烩。近几年,法制建设脚步迅疾,拖车公司也跟交警铰断了脐带。但剪不断、理还乱,公司的所有拖车业务都靠交警委托方式派发;频频现身在拖车上的大盖帽,向所有善良的幻想示威;拖车公司“二交警”的声焰灼势不减。 早先道上跑着的多属公车。公车被拖,拖车费左袋右兜地公款旅游,肉不痒心不痛。眼下,出租车、私家车、企业车已成车海之主流。所以,诘问之声句句抛向拖车:车为我私产,未经我许凭何一拖了之?拖车公司乃一企业,怎能倚仗强权强收高价拖车费?交警身为行政处罚主体,为什么只忙着权力委托,反而忘了对违章车辆根本的行政处罚?经年不息的呼声,汇集到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终现今日良法之曙光。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贯倡导“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数天前闭幕、将对中国未来走向产生深远影响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执法与监督”,明确“按照权利与责任挂钩、权利与利益脱钩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 拖车噩梦今天将醒,拖车制度的阴影笼罩着难以计数的社会成本,它的取消标志着执法方式向着全面现代化跃进。拖车收费之止,可谓权利与利益脱钩、纠正部门本位主义之最新诠释,值得全社会大声喝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