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白撞被否”让人敢走路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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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1:09 沈阳今报 | |
肖余恨“撞了白撞”,一经出现,便出现了强烈的争议。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更多。巨大的争议没有阻挡“撞了白撞”在一些城市的推广与实施。这些城市在制定“新规则”、进行“制度创新”时,天平明显向处于优势地位的汽车倾斜。“撞了白撞”,实际上是不惜牺牲行人的生命价值,以捍卫驾车者的利益和秩序。这种做法显然是缺乏最广泛民意基础的,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以及国际惯例,否决了这一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人的生命价值的做法,赢得了舆论的支持和称赞。 类似这样的个案已经出现过多起了,比如对收容办法的废除、上海市从善如流收回了关于“营业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餐厅全部关闭”的绝杀令等。这些在尊重民意基础上的公共政策,必然会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的。而北京市拟出台征收高额牌照费来控制私家车的做法,则遇到了强有力的舆论阻击,最后结果如何,令人关注。 政府通过咨询公众、接受批评、尊重民意而推行政策,这是民主社会的施政方向。新的政策在出台前,都应在包括媒体在内的各种平台上公开讨论乃至辩论。这种讨论似乎增加了政策引入的成本,但是却有利于达成最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从而降低政策贯彻与实施中的风险与成本。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与以纳税方式接受这种公共产品的公民之间协商、对话、交涉的博弈过程,是这两大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竞争、利益协调、利益整合的博弈过程。因而,公共政策的决策,应该是在广泛地听取民意的基础上而不是几个专家学者关在房间里推演出来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