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鉴定新标下月执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1:5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上柜就打折,价格难琢磨。上周,福州市的黄女士拨打本报维权热线0591-7095315反映,她和朋友先后在一家店内买翡翠玉手镯,可是两只外观相差无几的玉饰,居然价格相差一半!令人不得不质疑:玉饰品到底有没有实价? 黄女士说,购买玉饰品有点像“闭着眼睛过河”,因为它既不按重量计价,也没有含量、等级等其他明确标准,成色也都是见仁见智,往往只能把宝压在大商场的信誉上。 记者调查: 所有玉饰品都是打折出售 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部分商场,几乎所有的玉饰品都是打折出售,原始标签只是吸引消费者的参照对比。一件标价近1万元的翡翠挂件,打折后三四千元就可成交。一位销售玉饰品的女店员表示,她进店两年以来,还从未按原标价卖过一件玉饰品,玉饰品长年打折,她从来不知道一件玉饰品的底价到底是多少。 问及各种玉饰如何定价,在东街口经营一间玉铺的陈先生说,目前专业人士只能通过仪器来鉴定一块玉是否经过了加工,使价格有个大致的标准,但不可能进一步量化。 省物价局: 玉石没有统一价格标准 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玉石类别复杂,国家目前只有相关的技术标准,没有统一价格标准,全由市场定位价格。 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站: 玉石鉴定新标下月执行 记者随后采访了福建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站,该站副站长、注册国家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郑键介绍说,今年11月1日将执行新的国家标准《珠宝玉石鉴定》,将玉石分为天然、注胶、染色三个档次,也就是民间区别的A货、B货和C货。但具体对玉石评估价格的指导文件,目前还没有出台。 郑键说,购买玉饰品,首先要了解材料,新标准《珠宝玉石名称》规定,不允许单独使用“玉”或“玉石”直接代替天然玉石名称,标示要规范。其次,消费者在购买时,可要求提供《鉴定证书》,一般是一件玉饰品对应一份证书,如果没有证书,可让商家把其标示的质量标准在发票上一一列清楚,然后再到鉴定单位复检。 (本报记者 帅斌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