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保护伞撑到特区内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7:35 深圳晚报 | |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作用大数百万劳务工“家”里很温馨工会保护伞撑到特区内外 本报讯(记者蔡志军通讯员王贵斌)在深圳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一把保护伞撑到了特区内外,数百万劳务工的天空更加湛蓝。而《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我市各级工会实现、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的集中体现。 据统计,到2003年6月,我市有工会组织26289家,会员165.1万人。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使我市工会工作的重点发生了重要变化,工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达到了22176家,会员达到131.67万人。而非公有制企业是劳务工集中的地方,因此,工会组织成为百万劳务工的家。 工会组织向特区外劳务工密集的非公有制企业延伸,促成对原有的《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修改,使法规的效力能够覆盖特区内外。宝安、龙岗两区企业众多,劳动关系中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工会面临的维权任务日益繁重,法规的及时修改并出台,受到了数百万劳务工的欢呼。 本报记者连日来走访了特区内外十来家非公有制企业,欣喜地看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百万劳务工在深圳愉快地工作着,幸福地生活着,这是职工权益得到较好保障的有力证明。在位于宝安区的南太集团,记者看到了一栋漂亮的工会大楼,一群群打工青年在大楼里学习、娱乐、休闲;在龙岗瑞记手袋厂和盐田百多尔时装公司,记者看到了著名的“夫妻楼”、“夫妻房”,打工夫妻们在异乡拥有了自己的家;福田区的奕达电子厂,工会出面,代表全体员工在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首次与投资方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在普诺玛公司,员工持股,享受住房津贴、体检等福利,还将得到退休金的大红包;至于过生日、结婚、生孩子,劳务工们都能收到一份温馨,还有那旅游、登山、联欢、舞会等等,到处都洒下他们的欢笑。 许多民企工会代表都说,没有老板的支持,工会工作不可能开展起来;老板支持,我们干起来更有劲。在2000年以打工青年身份当选市人大代表的南太集团工会主席王喜会说得好,和谐的劳资关系是工会发展的重要条件。其实,这也是企业利益和职工福祉达到共赢的重要保障。 作者:记者蔡志军通讯员王贵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