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归入非机动车 能否上路未明确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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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0: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王雷鸣、邹声文、沈路涛)一段时间以来,电动自行车在部分城市被封杀的事情不断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电动自行车到底算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它能不能上路行驶?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但对于能否上路行驶未作明确规定。 关于非机动车上路问题,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在分组审议法律草案时,曾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现在不少地方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也不向其发放牌证。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老百姓买不起汽车,又不想骑自行车,就买电动自行车,有什么不可以的?要照顾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不要这样限制老百姓。 列席分组审议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为什么有些地方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照呢?难道是因为电池的原因吗?其实不光是电动车要用电池,汽车要用电池,摩托车要用电池。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禁止,可以把环保的门槛提高一点,有关部门也可以出台规定,要求生产厂家回收电池。这样,也有利提升这个产业的水平。 据介绍,一些地方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原因是,它到底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身份不明确。因为依据我国1988年出台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而电动自行车恰恰是自行车加装机械动力的一种交通工具。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附则一章中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废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归入非机动车。专家表示,在一定程度上,这对电动自行车产业是一个好消息。(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