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基金公司笑谈《基金法》 从灰色走进蓝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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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1:2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基金业的第一部法规——《证券投资基金法》昨日喜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昨日,我市两家基金管理公司(筹)人士均表示,这标志着基金业从灰色地带走进蓝天。 昨日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了持有人的话语权,设立了基金出资人和托管人的范围,增加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条件,以及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各自的责任等,是规范基金业发展第一部法规。 重庆国信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称,《基金法》的出台,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政策法律环境:有利于发展机构投资者,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基金规范运用。他表示,基金业发展将进入新时期。 新世纪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蒋钢表示,新规使基金业大门洞开,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要求更宽了,解决了契约型基金公司设立的问题。他说,如果过去基金业因没有一部基金法来规范而被看作处于灰色地带的话,那么,《基金法》的出台,意味着基金业从灰色走进蓝天,迎来大发展的良辰美景。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经过5年发展,截至今年9月,投资基金净值达1553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的13%,成为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同时又是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工具。 (记者 陈雪莲)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