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措辞能否更亲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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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1:58 京华时报 | |
作者: 肖锋来源: 近日,不少居民对朝阳区选举委员会于2003年10月16日发布的《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公告》(朝选字1号)中的措辞有些建议。 公告的最后有这样一句:“据此,我区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一些群众说:公告是机关和老百姓交流的重要渠道。公文措辞应该写得人性化一些,平易近人一些,把自己放在和群众平等的基础上,这样才会拉近和老百姓的距离,更容易让群众接受,便于工作的开展。(实习记者肖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