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披露虚假基金信息将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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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1: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王雷鸣、沈路涛、邹声文)信息完全公开披露,这是证券投资基金最大的一个特点。如果虚假披露基金信息、违规承诺收益,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新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依法披露基金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