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中美类克隆人试验”始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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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5:01 时代商报 | |
广东中山大学学者接受采访披露:所谓“中美类克隆人试验”始末 今年4月,国家卫生部批准广东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中山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准许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日前,《华尔街日报》披露一则惊人消息称,美国纽约大学教授詹姆斯·格里福与中 针对有关媒体的报道,记者27日到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此事进行求证,该医院某研究中心的主任接待了记者。 沉默的态度是最好的澄清 记者刚刚谈到这一问题,作为多年从事生殖医学研究的专家、主任,他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觉得面对这一问题,沉默是最好的解释。作为医学工作者,沉默的态度或许是对此事最好的澄清。我们无意去澄清什么,作为学科负责人,我可以保证,我们是在国家规定的框架下执行有关工作,是不折不扣地按法规进行。为此,我们还曾经被有些人认为保守。”记者从他的言谈中感受到院方因为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所受到的压力。他表示,作为从事尖端研究的人来说,他们的所有研究都是站在浪尖上的。什么是有益的?医学科学研究如何界定?走得太快不行,过于保守对科学也不行。有些人把“美国不让做的实验搬到中国来做”这些观点同这个实验合在一起考虑,是非常没有道理的。事实是,所有人在从事实验时,想法都是极为单纯的。作为医学人员,我们完全是从探索治疗不孕不育症的思路出发,完全用于医学研究,没有其他目的。 核移植技术绝对不是克隆 那么,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的这项技术究竟是不是一种克隆?27日,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予以明确否认。他表示,所谓克隆是对现成人的拷贝,是对人的所有遗传性状的复制,它来源于单个的个体。而媒体关注的这项核移植技术则完全来源于父母,整个DNA遗传性状完全受之于父母,只有少量DNA来源于第三者的卵浆。这是该项技术与克隆人本质的区别。它的本质区别在于,决定遗传性状的所有因素都是父母双方,而决定小孩遗传性状的DNA在第三者身上采用得非常少! 这位专家负责人说,可以明确表示,这项技术不是在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诞生的,作为医院的中心研究相关部门,不可能做出国家不允许的事。自卫生部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以来,作为医疗部门他们一直在执行。该专家负责人表示,关于这项全新的实验技术,他们在实验最初讨论时就意识到可能引起争论,那时就已经停止了,甚至连最基础的研究都停止了。至于还需不需要进行,他们只能随着科学的进步,直至有大量证据证明、有足够的说服力来证实这一技术的有效性时,我们再来面对。 进行新研究解决病人疾苦 说到对克隆技术的看法,这名主任专家表示,作为医务工作者,他们也坚决反对产生一个跟原生殖人一样的生殖性克隆,因为克隆技术生命短、安全性低,最重要的是从伦理上来说,人们很难接受世界上存在两个一模一样的人的事实,这都归咎于克隆技术本身的不成熟。 该专家表示,事实上,这项技术在进行时,他们都会对实验的提供者说:我们提取第三者的卵浆,是提供到别人体内帮助别人怀孕的。”我们的目的是征得他们的同意。目前我们没办法证明,这项技术的应用范围对孕者有多大作用,因为还没有应用的机会,但这一技术如何界定,我们认为从基因发展方面考虑,还是很有积极性的。当时这个技术实施时,不在国家审查范围之内,有关规定还没有出台,但作为国家批准的广东惟一一家有三项技术的医院,国家对我们是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的,认定我们是没有违反有关规定,才得以批准的。可以说,国家对试管婴儿技术临床应用的批准,对生殖医学的发展起着重要的里程碑的作用。 据介绍,目前试管婴儿的技术日渐成熟,一般的不孕不育患者可通过试管婴儿技术来完成孩子梦。可是对于患有体内先天性线粒体出现突变的患者来说,试管婴儿尚无法做到,他们必须借助于第三者的卵浆才能实现。 该专家表示,作为一名医生,当初的试验既是进行一项新的科学研究,也是希望通过这种技术解决部分病人的“疾苦”。总不能等到这一类病人越来越多才去进行研究,必须提前采取一些探索。据《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