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选调硕士博士生到省市直部门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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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5:20 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讯 日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确定,2004年继续面向全国重点大学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选调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到省、市直部门工作。近期将派出选调工作组,赴全国重点大学组织报名。 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全国重点大学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04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2004年海外留学硕士、博士毕业生。 选调专业:主要是宏观经济、财政金融、外经外贸、法律、外语、网络管理、软件设计、电子通信、生物技术、精密机械、新材料、农业高新技术、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 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组织协调和科技创新能力;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优秀研究生;硕士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报党委工作部门的须是中共党员。 二、选调单位和数量 省委政法委2名,省委政策研究室2名,省纪委3名,省法院2名,省检察院3名,省教育厅3名,省科技厅7名,省公安厅5名,省民政厅2名,省司法厅2名,省监狱管理局5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省建设厅2名,省交通厅3名,省信息产业厅6名,省水利厅2名,省农业厅3名,省外经贸厅8名,省卫生厅2名,省审计厅2名,省环保局2名,省宗教局1名,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5名,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系统15名,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15名,省外事办2名。 济南市20名,青岛市50名,淄博市20名,枣庄市15名,东营市20名,烟台市20名,潍坊市40名,济宁市30名,泰安市30名,威海市15名,日照市15名,莱芜市8名,临沂市30名,德州市10名,聊城市15名,滨州市30名,菏泽市10名。 三、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1、组织报名。近期,从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委组织部抽调部分同志,组成选调工作组,赴部分全国重点高校比较集中的城市现场组织报名。其他地区学生可按要求函报。 2、考察。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中,按选调计划1:6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委组织部按照统一要求,对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3、面试。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统一要求组织面试。 4、录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组织体检。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四、选调人才的安排使用 选调后,安排到省、市直部门工作。关系直接落在省、市直部门,先下到县(市、区)直对口部门挂职锻炼一年。同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一年后回省、市直部门工作。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选调工作详情,可登录山东人才网(www.sdrc.com.cn)查询。 通讯地址: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邮编:250001) 联系电话:0531—6903740,69037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