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镇区机关取消公务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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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7:03 扬子晚报 | |
自11月1日起,扬中全市镇区将全部取消机关公务用车,原公车出售、拍卖,干部按照岗位核定交通包干费用。 这次改革涉及扬中市镇区党政机关、人大机关、群众团体及其他镇属财政开支的部门和单位。原属车改单位的公务用车,除可保留一辆作为过渡期用车外,其余车辆一律取消。对异地任职的干部,各镇可以租用一辆中巴车,用于上下班接送。 根据车改方案,交通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发放到人、超支自负,节余归己”的货币化办法。车改后干部交通包干费标准按职级核定,从1000元至50元不等,按月随工资发放,实行交通费包干的对象不再报支市内任何交通费用。据了解,改革后,原公车将采取内部出售、公开拍卖、抵偿债务等办法多渠道处置,不作保留。(郭文君)(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