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试行庭前证据展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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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7:33 扬子晚报 | |
镇江电 日前,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信用卡诈骗、妨害公务刑事案中,首次采取了案件证据庭前展示,使得整个正式的庭审过程只用了一个半小时,大大提高了庭审的效率。据悉,先行试点后,镇江全市法院将全面推行刑事证据庭前展示工作。 镇江中院有关人士介绍,所谓庭前证据展示是指在庭审前,案件的控辩双方同时向对方出示己方掌握的全部证据,并对每项证据逐一交换意见。这样达成共识的证据经法院同意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尤某于1999年2月至10月间,单独或伙同田某(已被判刑)先后用长城信用卡、牡丹信用卡在南京、镇江、苏州、上海、杭州、宁波等地消费或提出200余次,恶意透支金额达30余万元。此案证据多达300余份,其中书证就有200余份,如果按正常程序审理,仅举证、质证就需要一至二天时间。由于事前控辩双方准备充分,证据展示进展很顺利,包括书记员对证据清单的誊写及记录,案件证据庭前展示过程仅用了五十分钟。证据庭前展示三日之后,该案开庭审理。在举证阶段,公诉人只宣读了证据的目录,合议庭在询问被告人对证据意见后,对控辩双方均无异议的证据直接予以确认,仅用一个半小时就完成了庭审。 记者了解到,庭前证据展示还有助于提高公诉工作的透明度。在此案中,镇江市中院案件承办人通知其辩护人事前到检察院认真查阅了有关证据情况,并将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全面地告知原、被告,充分听取、征求原、被告对证据的意见。(郭文君)(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