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中滩爆炸案”审结 判赔7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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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7:47 新华网 | |
10月24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对“中滩爆炸事件”的两名责任人王培林、翟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年6个月。同时判其向42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赔偿各项损失74.27万余元。 去年12月8日13时50分许,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北京野林科技有限公司一处堆放化学药剂的房子突然发生爆炸,造成附近的邻居潘金霞被当场烧死,另有4人受轻伤或轻微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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