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论“总理为农民讨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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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8:08 华商网-华商报 | |
[编者按]温家宝总理在三峡库区考察时,为一位民工讨回工钱,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热评。本报特摘发评论界部分观点。 于细微处见精神 温家宝总理为农民追讨工钱的做法,从细微处体现了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权利意识的觉醒 我感慨这位叫熊德明的农妇的勇敢,她竟敢将自家的恼心事向总理诉说,而不是像从前见了国家领导人只会报喜不报忧,或者只会做当地某些领导的传声筒。这表明了其权利意识的觉醒,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同时,此事也从另一侧面证明了一点,即只有当领导人不“服从”事前的安排,来个即兴式地随地造访,才有可能真正了解和掌握到第一手真实民情。(王学进) 宜按程序讨工钱 在总理的直接过问下,熊德明家的工钱,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给讨回来了。在欣喜的同时,我们有一些隐隐的缺憾———因为国内还有许多个张德明、王德明呀,他们的工钱也被包工头拖欠了,不能都一一麻烦总理去催收呀。 如果没有经过必要的程序,包工头是否从内心里想偿还民工的这份工钱也未可知。如果云阳县政府听到总理的追问后,立即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或找法律援助部门,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把包工头告上法庭,然后由法庭审理、判决、执行清偿欠款或达成庭外和解包工头自愿清欠,以此作为追讨工钱的范例,其意义可能更深远。(武志兰) 政府要培育市场 温家宝总理为农民讨回工资之速,与此前农民的工资被拖欠之久,形成强烈的对比。对于当地政府来说,这个问题的解决仍处于被动,速度再快也尚未触及根本。在为民讨工钱问题上,地方政府何时才能够主动出击呢?这种主动出击不是行政干预,主要是通过法制、经济手段培育市场。 具体到一件事是好办的,但农民的生存现状、整个农民工群体遇到的难题,却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并不是简单的行政干预就可以办到。因此,通过法律措施和经济手段培育健康有序的市场,是解决各种难题的根本渠道。(潘凤亮) 亟需出台《工资法》 欠薪问题年年在特定群体中大面积地爆发,不能不说是个大问题。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尚无《工资法》可依。 《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对企业而言,根本无关痛痒。不少老板正是钻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法加大处罚力度极有必要。 笔者建议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工资法》。也许,这才能为根治欠薪问题提供法律保障。(沈耕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