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昨闭会 道路和基金两部法律获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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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8:23 东方网-文汇报 | ||||||||||
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吴邦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并发表讲话强调,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切实抓紧抓好,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立法和监督水平,努力做好人大的各项工作。 吴邦国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决定、建议以及公报等重要文件,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吴邦国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历史性决策。他指出,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治是保障。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使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谈到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时,吴邦国指出,一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二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三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权力与权利、法律的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变动性的关系。吴邦国强调,立法的目的在于实施。当前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依法治国中的突出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影响法律的效力和权威,而且将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因此,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必须大力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一是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和司法的水平。二是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三是要在全社会继续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法律的实施提供广阔坚实的群众基础。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的决议。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耕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接受张耕的请求,报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认。会议还表决通过任免名单,免去梁国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张耕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名单。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华建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