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普法:需要多一点法律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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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8:3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在一些地方,普法过程中竟然接连不断地发生着某些不尊重法律的事情 ——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深思 盗版书屡禁不绝,相关法律被一些不法商人肆意践踏,这种现象一直令人深恶痛绝。如果把卖盗版书的事与正在进行“四五”普法活动的司法局联系在一起,不但让人难以置信 目前少数地方普法的特点是,行政强制性手段压倒一切,形式化的、应景式的东西更多。这样做往往会产生不良后果,如大量形式化的东西成为一些官员的功劳簿上的可圈可点的政绩,更为严重的是,它还会削弱法律本身的权威。行政强制性普法方式,以及一些地方在普法过程中对法律本身的儿戏之举,实际上在向公众暗示行政权力的无限性和法律的随意性。这些恰恰与法律原则相悖,又怎能起到普法作用呢? 其次,是否应讲究法律普及的艺术和方法?放着高音喇叭的普法车固然有些用处,一套套的法律全书、一本本的法律单行本也确实需要,但高质量的普法当绝不止于此。曾经有一篇题为《英国人是如何普法的》文章,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文中说,在英国这样一个已经拥有较长法治历史的国家,是非常讲究法律普及的艺术和方法的,类似的例子很多。如在泰晤士河边,每隔一段距离,就放有一个救生圈,上面写着:你可知道一个救生圈维系着别人的生命,请不要去动它。拿走一个救生圈就是犯罪,一旦被发现,你将被起诉。在公共汽车上,有醒目的告示:如果你受到任何种族歧视,可拨打某个电话向警察局匿名举报。在公园、草地、马路边,你会不时发现关于破坏路灯、不将宠物留下的粪便捡起来扔进专门垃圾箱所要受的处罚提示,并标明该处罚是依据某年颁布的某个法律甚至某一条款…… 看来,普法本应可以是和风细雨式的、充满人情味的善意的提示与强化,而大可不必板着面孔总是教训人的姿态。当然,也更不应该借普法之机,硬性推销甚至摊派各种教材、搞变相的创收。相比之下,境界孰高孰低,效果孰好孰坏,一目了然,不言而喻。 普法工作必将继续开展下去。因此,普法过程首先要尊重法律,对僵化的、传统的普法方式应做必要的改革,这是有关部门值得注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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