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处理“碰碰车”你不离场就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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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8:3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按照惯例,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要在弄清责任后才能离开现场,但重庆市交警部门对23种“互碰免责”事故的处理出台了新办法——— 本报讯(记者罗暄) 昨日下午,重庆市交警总队发布了《关于驾驶员自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就23种“互碰免责”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进行了详细阐述,该《通告》自今年11月1日实施,发生23种交通事故未及时撤出现场,造成拥堵者将受到处罚。发生23种事故 《通告》称,若在主城区或各区县发生23种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自行快速撤出事故现场。这23种事故包括:支路车辆未让行干路车辆的;支、干不分的道路,同类车未让行右边来车的;相对方向同类车辆相遇,左转弯车辆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辆的;违反导向类指示标志标线的等等。 一旦发生上述23种形式的交通事故,各方驾驶员应当相互出示驾驶证,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畅通地点,开启危险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协商赔偿事宜并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中的“事故事实”部分,当事人各持一份《协议书》,可据此办理保险理赔和提起民事诉讼。 对发生上述交通事故未及时撤出现场,造成拥堵的车辆,将处以罚款200元、吊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违章记分6分的处罚。此外,对自行撤出现场后驾车逃匿或隐瞒事故真相及嫁祸他人的,将处行政拘留或吊扣驾驶证的处罚。 理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关于当事方协商理赔事宜,《通告》作了详细解答。 首先,事故责任人所驾车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险的,当事人各方应共同到事故责任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其次,事故责任人所驾车没有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或虽已投保但目前愿意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当场达成赔偿或修车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赔偿金额、赔付日期或车辆修复日期,并由当事人签字。受害人在收到赔付款或车辆修复后,应在各方所持的《协议书》上签字注明;此外,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事故责任人拒不履行的,受害人可凭《协议书》提起民事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