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将出台有关措施减轻医保个人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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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8:5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 阮夏 通讯员 穗仁宣)广州市将出台有关措施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部分措施将减轻个人参保负担。其中包括把普通住院床位费标准由现在的20元/床日提高至30元/床日;部分乙类药物个人自付的比例由原先的10%调整到5%以下。这是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昨天向市人大报告市政府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时透露的。 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半额缴费 张杰明表示,广州市将采取一定的对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 首先,设立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半额缴费的办法,降低困难企业的参保“门槛”。据了解,在职职工以不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本数,按4%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7.5%缴费率逐月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 逐步减轻参保人个人负担 其次,在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减轻参保人的个人负担。 据了解,市政府调整了参保人住院的起付标准,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不含自费)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其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5%,第三次及以上住院降低50%;在一个年度内,经民政部门确定为低保对象的参保人员,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5%,第三次及以上住院降低50%。 此外,市政府还将逐步把费用负担较重的病种如精神病、脑血管意外等多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纳入门诊特定项目范围;普通住院床位费标准由现在的20元/床日提高到30元/床日。同时,降低部分乙类药物个人自付的比例,将其由原来的10%降为5%以下。(日京/编制) | |